京怀柔发改(核)〔2024〕8号
北京燃气怀柔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燃气怀柔有限公司恒利街中压A燃气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实施恒利街中压A燃气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区北房镇恒利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管线起点为恒利街现况DN400中压A燃气管线,向东沿恒利街新建一条中压A燃气管线至龙芸路。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
管线总长936.5米,其中主干管长930米,支线管长6.5米,设计压力0.4MPa。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96.7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环保、水务、园林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并在开工前办理完成相关行政许可。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六、请你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的规定,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市政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遗留安全隐患,早日竣工投运。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区发改委重新核准。
九、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胡丽丽;联系电话:6964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