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柔发改(核)〔2024〕15号
北京怀柔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怀柔科学城雁栖小镇新能源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实施怀柔科学城雁栖小镇新能源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新城13街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建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能源站房包含怀柔科学城雁栖小镇各供热供冷区域(A区、B区及C区),能源站房内主要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购置及安装、站内管道及附件等的购置及安装、设备配电及自控;换热站包含各供热供冷区域,换热站内主要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购置及安装、站内管道及附件等的购置及安装、设备配电及自控;地埋管换热系统:换热孔钻凿施工以及换热孔至机房联络管线的敷设施工(含沿着市政路的主循环水管线及穿路)。总供能面积436067.48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3325.8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环保、水务、园林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并在开工前办理完成相关行政许可。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六、请你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的规定,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供热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遗留安全隐患,早日竣工投运。
八、请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论证的综合能源系统方案组织实施。
九、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区发改委重新核准。
十、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胡丽丽;联系电话:6964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