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柔发改(审)〔2025〕154号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长哨营乡、汤河口镇2025年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怀建文〔2025〕251号)和《关于长哨营乡、汤河口镇2025年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怀建文〔2025〕252号)收悉。按照2025年极端强降雨防汛救灾工作机制恢复重建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本项目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怀柔区2025年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一批)专项建设任务的通知》(京发改(审)〔2025〕913号)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长哨营乡、汤河口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长哨营乡、汤河口镇6条水毁乡村公路,包括古窑路、古西路、小中路、摩天岭后沟路、西新路、古石沟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临时工程等。恢复重建道路长度约14.77公里,重建桥梁1座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82万元,其中工程费50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4844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规模进行限额设计,不得随意突破投资规模。坚决避免出现“报大建小”等情况。
六、项目如有变更情况,需严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洽商变更管理的通知》(怀政办发〔2024〕10号)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规自、水务等部门规定执行,原位置、原规模、原标准进行恢复重建,并按有关要求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九、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项目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率先在指定工程部位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十、你单位应将拨付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二、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实施,并与前期抢险抢通工程做好有序衔接。
十三、请你单位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和明火管制等。
十四、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应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办〔2023〕45号)要求,项目资金要严格执行专账、专户管理,不得与其他账户资金混淆使用。
请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实施,本批复有效期2年,其它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