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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机构检查单

日期:2025-07-14 16:56    来源: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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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节能服务机构检查单
检查对象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类型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检查地点(现场检查)
检查项、要点、方式、标准及行使层级
检查项检查要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行使层级
对节能服务机构执业情况的检查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是否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1.机构独立法人资格真实,通过查验证照核实;
2.机构技术服务报告编制人员真实。通过机构提供的人员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核实;
3.机构技术服务报告编制工作开展真实。通过机构提供的过程原始资料、工作方案、技术服务合同等资料,核实机构开展节能报告报告编制工作的真实性;
4.机构申报项目材料真实。通过机构提供的项目相关材料,核实机构编制的报告严格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
市级部门
区级部门
对配合节能监察情况的检查是否存在拒绝依法实施节能监察的行为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若拒绝依法实施节能监察,经责令限期改正是否完成改正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在责改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对提供信息真实性情况的检查是否配合提交相关资料、样品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真实有效资料。
是否存在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藏、销毁、篡改证据的行为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如实说明情况,没有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


责任编辑:彭星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