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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与应急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行政检查项清单

日期:2025-12-16 10:19    来源:怀柔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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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项清单

序号 要素内容 是否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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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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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必填)
权力清单挂接关系
检查项名称
(必填)
检查要点
(必填)
合格标准
(必填)
设定依据
(必填)
行使层级
(必填)
所属业务部门
(必填)
所属单位
(必填)
许可职权编码 检查职权编码 处罚职权编码 其他行政职权编码
1 对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是否备案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有准予备案通知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手续的,是否在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变更 审批系统平台备案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与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公示信息一致的为未发现问题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3 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授权使用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授权使用文件在有效期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
7.1.5地图数据质量
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电子地图应使用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4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否为本市三级及以上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本市三级及以上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
7.4安全要求
平台安全要求如下:
a)满足GB17859-1999第3级及以上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测评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测评报告在有效期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
7.4安全要求
平台安全要求如下:
a)满足GB17859-1999第3级及以上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6 租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租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7 是否有平台值班值守制度 有平台值班值守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8 是否有系统数据维护、数据管理制度 有系统数据维护、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9 故障应急处理制度是否齐全、合理 故障应急处理制度是否齐全、合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0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数据真实有效 抽查的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与监管平台动态数据一致,无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行为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或者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单位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C1914400
11 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车牌号、车牌颜色、终端厂商编码、终端型号、终端编码、SIM卡号等数据填报真实准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道路货运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2 接入车辆数、服务人员数及办公场地规模 配备与接入车辆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及办公场地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3 监控人员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 值守人员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正常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4 监控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 有培训、考试记录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 50 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 100 辆车设 1 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 2 人。
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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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动态监控操作规范 按照规定制定动态监控操作规范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6 对道路运输企业自建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是否备案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有准予备案通知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7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手续的,是否在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变更 审批系统平台备案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与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公示信息一致的为未发现问题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8 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授权使用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授权使用文件在有效期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
7.1.5地图数据质量
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电子地图应使用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1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否为本市三级及以上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本市三级及以上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
7.4安全要求
平台安全要求如下:
a)满足GB17859-1999第3级及以上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0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测评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测评报告在有效期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
7.4安全要求
平台安全要求如下:
a)满足GB17859-1999第3级及以上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1 是否有平台值班值守制度 有平台值班值守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2 是否有系统数据维护、数据管理制度 有系统数据维护、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3 故障应急处理制度是否齐全、合理 故障应急处理制度是否齐全、合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4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数据真实有效 抽查的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与监管平台动态数据一致,无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行为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或者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单位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C1914400
25 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车牌号、车牌颜色、终端厂商编码、终端型号、终端编码、SIM卡号等数据填报真实准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道路货运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6 接入车辆数、服务人员数及办公场地规模 配备与接入车辆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及办公场地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7 监控人员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 值守人员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正常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28 监控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 有培训、考试记录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 50 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 100 辆车设 1 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 2 人。
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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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动态监控操作规范 按照规定制定动态监控操作规范 第十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L1601100


责任编辑:于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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