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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行政检查项清单

日期:2025-12-16 15:15    来源:怀柔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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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行政检查项清单
序号 要素内容 是否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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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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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必填)
权力清单挂接关系
检查项名称
(必填)
检查要点
(必填)
合格标准
(必填)
设定依据
(必填)
行使层级
(必填)
所属业务部门
(必填)
所属单位
(必填)
许可职权编码 检查职权编码 处罚职权编码 其他行政职权编码
29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具备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一、二、三级;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备案资格条件要求后,到注册地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最迟不晚于开始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市、区 市交通委驾驶员培训管理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71400
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 变更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及数量、培训内容、教练场地等备案事项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并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等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后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及数量、培训内容、教练场地等备案事项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并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等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后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100
办理备案时不得提交虚假材料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向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最迟不晚于开始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400
开展培训业务与备案事项保持一致 实际培训车型及培训业务应与备案业务保持一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应当与备案事项保持一致,并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备案学时收费标准 按照不同培训班型备案学时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最迟不晚于开始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十二)学时收费标准。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保持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结业考核员等人员 【1】理论教练员 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不少于2人。
【2】驾驶操作教练员 不少于相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100%。
【3】结业考核员 按教练车总数的5%配备,不少于2人。
【4】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五)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应当与备案事项保持一致,并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已经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8.1。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保持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室、办公用房、服务场所等条件 【1】多媒体教室单间≥50㎡、人均≥1.2㎡。
【2】模拟驾驶训练教室≥30㎡。
【3】计算机教室≥40㎡。
【4】教具教室≥30㎡。
【5】档案室≥20㎡。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七)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已经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2.3。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保持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车辆 【1】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80。
【2】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40。
【3】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20。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已经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9。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保持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 具备相应的电化教学设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教学挂图、模型教具、医学救护用具等设施设备。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七)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已经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1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保持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条件 教练场符合对应总面积、单车道总长度、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及技术要求。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七)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已经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0。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按照对应培训车型的学时及教学内容开展培训。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2】《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600
按照本市要求的内容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按照本市增加的培训内容,对学员开展培训。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增加相关内容的通知》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规定制定教学计划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涵盖所有科目教学项目的教学日期、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场所等内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里程要求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除D、E、F和C6外,其余准驾车型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260公里。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第四条其他 3.各省份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除D、E、F和C6外,其余准驾车型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260公里。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规范填写《培训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漏项,并按要求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培训记录》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无漏项,按时通过计时系统上传。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等信息。《培训记录》应当经教练员签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核确认。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3800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要求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1】按照教学大纲“学时安排表”规定的各车型培训学时进行培训;
【2】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二、学时安排。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600
按规定建立培训学时预约制度,并按照学员预约情况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按规定建立培训学时预约制度,应包含以下方面内容,并按照学员预约情况开展培训。
1.预约方式多样化:学员可以通过当面预约、电话预约、电子邮件预约、传真预约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预约。这样的做法能够满足不同学员的需求,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预约体验。
2.预约时间规定:学员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预约,通常是提前三天。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资源,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执行。
3.预约内容明确:学员在预约时可以指定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地等具体内容。这有助于学员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进度,同时也让培训机构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4.预约登记与管理:预约后,管理人员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并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准备。这一流程确保了预约信息的准确性和培训活动的有序进行。
5.预约变更与撤销:学员可以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销预约登记。这样的规定为学员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突发情况。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建立培训学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与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和信息共享,并按要求上传计时数据 规范使用计时系统,并将学时数据按规定上传至“北京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
【2】《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3】《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不得弄虚作假、人为修改学时数据或偷刷学时 按照大纲要求的学时及内容开展培训,通过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上传数据,不得有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或偷刷学时的行为。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2】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4】《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600
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并向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1】建立健全结业考核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考核目的:结业考核旨在规范培训学校的考核工作,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培训效果。
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培训学校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的情况。
3.考核内容:结业考核是对学员在培训期间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评价,它决定了学员是否具备结业资格。
4.考核原则:结业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5.考核作用:结业考核不仅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也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6.实施主体: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卫生计生行业,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理论考核以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2】配备结业考核员。
【3】规范开展结业考核工作,向参加完全部规定培训学时、内容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未参加结业考核或者结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600
使用符合标准的教学车辆 【1】使用“学”字结尾的,使用性质为“教练”的车辆开展教学培训活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2】不得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3500
登记教学车辆按规定安装并使用计时终端 【1】车载计时终端应安装在教练车相应位置,摄像头应能够覆盖车内主、副驾驶座椅腰部以上位置,且具备卫星定位等功能;
【2】在学员训练过程中应全程开启使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条件》(GB/T-30340-2013)9.4.2 教练车应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行驶里程超过标准规定的环保耐久性里程的教练汽车,更换尾气净化装置 【1】教练轻型汽油车辆的行驶里程超过标准规定的环保耐久性里程的,应当更换尾气净化装置;
【2】环保耐久性里程以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国Ⅲ国Ⅳ8万公里、国Ⅴ16万公里、国Ⅵ20万公里为准。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大公告第2号)2020  第十八条 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的行驶里程超过标准规定的环保耐久性里程的,应当更换尾气净化装置。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教学车辆外观清洁、完好;标识完好、清晰;车厢内整洁、卫生,不得有异味、杂物 教学车辆外观清洁完好;驾培机构名称、车辆编号等标识完好清晰;车厢内整洁、卫生,不得有异味,存放与训练无关的杂物。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JT/T 1099-2016)  5.1.1 车辆外观应清洁、完好,车辆标识完好、清晰。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JT/T 1099-2016)  5.1.4 车厢内应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杂物。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车载灭火器、三角架等安全设备配备齐全并符合标准要求 教练车应配备车载灭火器、三角架等安全设备;
【1】汽车载灭火器应符合以下标准:
1.灭火器应符合市场的准入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2.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其中生产日期应用钢印永久性的标志在灭火器上。
3.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的设计要求
4.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5.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
6.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应处在绿区范围内,压力指示器二十摄氏度时显示的工作压力值与灭火器标志上标注的二十摄氏度的重装压力相同。
【2】汽车用三脚架根据中国国家标准JT/T315-2002规定,标准尺寸为底座长度430-450mm,高度350-400mm。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JT/T 1099-2016)
   5.1.9 车载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压力符合标准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不得改变教学车辆用途 教练车应专车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不得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培训业务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2】无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按规定聘用教练员 【1】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聘用原则:驾校教练员的聘用通常实行聘任制,这意味着教练员是基于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业绩被选中的。聘任制度的原则包括量化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以及优胜劣汰,确保只有最合适的人选才能担任教练员职位。
2.聘期规定:教练员的聘期通常为四年。在聘期内,教练员的表现将决定他们是否可以连聘连任。
3.教学质量规范: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质量标准,这包括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技术能力以及通过模拟练习等方式进行教学。此外,教练员还需要负责组织学员的互帮互学活动,以及及时通知学员关于考试日期的变化等信息。
4.教练员选拔:教练员的选拔可能采用“竞聘”制,即每年发布岗位需求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竞聘。这种方式旨在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训练工作的顺利开展。
5.激励机制:为了激励教练员,可能会提供职称津贴、超工作量补贴以及根据运动成绩发放的成绩津贴等福利。这些激励措施旨在鼓励教练员取得更好的成绩。
6.安全责任:教练员在聘用期间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确保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安全,并采取适当措施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7.持续培训:为了保持教练员的专业水平,可能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进修,以更新他们的知识和技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教学和训练要求。
8.绩效评估:教练员的工作表现通常会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他们的教学方法和成果符合机构的标准和目标。
9.沟通与反馈:良好的沟通机制是教练员聘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包括与学员、管理层以及其他教练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10.合同与协议:教练员与驾培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通常会通过合同或协议来明确,其中包括职责、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按规定聘用符合条件的教练员,不得聘用以下人员担任教练员:
(1)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
(2)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3)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
(4)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物的。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不得聘用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或者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3900
按规定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按照要求将聘用教练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驾龄、准教车型等相关信息报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按要求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教练员档案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情况、参加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教练员信息档案,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教练员信息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和有关统计资料等信息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3800
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 【1】驾培机构应按要求对教练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技能、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等记录应完整。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技能、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加强对教练员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八)未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900
按规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培训,年度培训满一周 【1】驾培机构应加强对教练员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
【2】驾培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周的教练员再教育培训。
【3】再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等记录应完整。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技能、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加强对教练员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八)未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900
按规定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 驾培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服务质量。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公布考核结果,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500
教练员着装整洁,佩戴证件上岗 教练员应统一着装,着装整洁,佩戴证件上岗。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JT/T 1099-2016)7.1仪容、仪表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教练员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 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学时规范施教。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4)。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3600
教练员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教练员应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或通过车载计时终端将培训数据通过计时平台上传至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5)。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6500
教练员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良利益 教练员应规范开展培训工作,不得有索取、收受学员财务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600
教练员不得饮酒、醉酒、吸食违禁品后从事驾驶培训教学 教练员在教学培训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在饮酒、醉酒、吸食违禁品后从事驾驶培训教学活动。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所属教练员饮酒、醉酒后从事驾驶培训教学,或未按规定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中随车或现场指导、在道路驾驶培训中随车指导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将教学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落实车辆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专车专用,严格对应计时系统预约学员开展培训,不得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在教学过程中,教练员不得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在教学过程中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6400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应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出现交通违章及责任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800
教练员按规定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中随车或现场指导,在道路驾驶培训中随车指导 【1】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时,教练员应随车或现场指导,不得让学员离开视线及应急处置安全距离之外进行训练。
【2】在实际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时,教练员应在副驾驶位置上随车进行指导,确保培训安全。
【1】《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所属教练员饮酒、醉酒后从事驾驶培训教学,或未按规定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中随车或现场指导、在道路驾驶培训中随车指导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其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教练员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 【1】教练员应按要求参加驾培机构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技能、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
【2】教练员应按要求参加驾培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技能、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加强对教练员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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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存在其他不规范的行为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使用规范教学方法、语言,不能侮辱、体罚学员,确保培训服务质量。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教练场配置的教学设施、设备保持功能正常、状态良好 教练场应按照相应的培训规模配置训练项目设施设备、行车道及标识标线,并保持功能正常、状态良好,技术条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22)的要求。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0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3500
教练场地与外界采用物理设施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安全通道 教练场地应是封闭的环境,与外界采用物理设施进行安全隔离,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通道。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0.2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设施配备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教练场应按照要求配备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并保持在有效期内及符合标准性能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0.3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各类教室、办公用房、服务场所采光、通风、照明和用电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各类教室、办公用房、服务场所应采光、通风,照明和用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服务场所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场地规模: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应满足一定的场地规模要求,以确保足够的空间进行各项驾驶训练。
2.训练设施与设备:教练场应配备相应的训练项目设施和设备,以及符合标准的道路条件,以保证学员能够在模拟实际道路环境中进行训练。
3.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驾培机构应具备适当的办公和教学空间,以及为学员提供服务的设施,以保障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4.安全条件:教练场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条件,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以确保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5.环境条件:教练场的环境条件也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噪音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训练环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12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在备案地或备案教练场地内开展基础和场地培训业务 【1】应当在注册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
【2】应当在其备案的教练场地内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其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600
在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开展实际道路驾驶培训业务 【1】在实际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
【2】在实际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教练员应随车进行指导。
【3】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其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2】《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时未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600
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培训质量管理:确保驾驶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结业考核制度:通过设置结业考核来评估学员的学习成果,确保他们达到一定的驾驶水平。
3.教学车辆管理:对教学使用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4.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教学所需的设施设备,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5.教练场地管理:确保训练场地符合规定的标准,为学员提供一个安全合规的实践环境。
6.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维护学员及教练员的档案资料,方便管理和查询。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设置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教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及档案管理等部门。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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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管理 使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管理培训全流程,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2】《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17号)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上传信息数据;按要求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1】通过学时系统规范上传学时数据信息;
   应通过登录“北京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检查数据上传情况,上传数据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17号)
【2】按照如下要求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1.培训记录:驾培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县级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应当详细反映每一次培训的情况,并且需要由持有《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后签字确认。
2.统计资料:除了《培训记录》,驾培机构还需要报送有关的统计资料。这些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通过率、培训时长等关键指标。
  驾培机构在报送统计资料时,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这些资料不仅是对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一种监督,也是对公众透明化服务的一种体现。因此,驾培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报送要求,以便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地进行监管和服务工作。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等信息。
   《培训记录》应当经教练员签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核确认。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和有关统计资料等信息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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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内容以示范文本为范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1】与学员按照《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范本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合法权益。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合法权益。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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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培训合同收费;向学员出具载明规定内容的凭据 【1】按照与学员签订的培训合同收取培训费。
【2】向学员出具包含收款账户信息、预收金额、支付方式、履约保证措施等内容的收费凭据。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载明下列内容的凭据:(二)经营者收款账户信息、预收金额、支付方式、履约保证措施;(十一)违约责任。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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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对预收费经营活动进行备案,不得迟报、瞒报、虚报有关信息 按照要求在“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对预收培训费用的活动进行备案,备案时间及时,备案内容真实完整。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超过一定数量、金额规模,应当将名称、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等信息准确、完整地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迟报、瞒报、虚报。其中,分公司发卡规模计入总公司。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未超过一定数量、金额规模,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自主备案。
  具体规模、备案要求,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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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自学员结业之日起保存交易记录至少三年 在学员完成交费之日起,保存收费凭据底联或发票等交易记录至少三年。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交易记录至少三年。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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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将预收培训费用纳入资金监管并按照规定存管资金 按照《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预付费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将预收取的培训费用进行存管。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本市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
  实行资金存管的行业、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范围计算、资金存管的要求、资金支取方式等的具体办法,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5400
按规定为学员提供了解预收培训费用使用情况、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查询服务;履行将出现停业、注销等情形导致预收培训费用无法兑付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告知学员的义务 【1】通过热线电话、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为学员提供了解预收培训费用使用情况、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2】第一时间将出现停业、注销等情形导致预收培训费用无法兑付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告知学员。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了解预付卡使用情况、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提供查询。
   经营者出现停业、注销等情形导致预付卡无法兑付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并在经营场所、网页的显著位置发布公告。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5500
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注销或者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等情况下,不得预收培训费用或者续收相关费用 按照要求预收培训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
(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供职单位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申请注销或者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
  (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供职单位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申请注销或者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5600
按规定办理退费,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收培训费用 【1】按照要求办理退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要求退款的,驾培机构应当按照约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回:
  (一)驾培机构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2】余额不足以兑付单次最低消费项目的,依照本条前款规定处理。
【3】由于驾培机构原因导致消费者退款的,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退回预收款余额。
【4】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收培训费用。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要求退款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回:
  (一)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余额不足以兑付单次最低消费项目的,依照本条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经营者原因导致消费者退款的,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退回预收款余额。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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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00300 C1965700
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 应按照培训合同履行培训服务,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收费等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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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00300 C1964700
在经营场所、网站及手机APP等醒目位置公示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教练员、教学场地 、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 在经营场所、网站及手机APP等醒目位置公示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教练员、教学场地 、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内容。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的。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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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00300 C1964000
宣传和广告内容不得存在“保证性承诺”“夸大宣传”“价格不符”“车型不符”,以及侵犯学员知情权、选择权等情况 【1】宣传和广告内容不得存在如:“速成班”、“保过”、“价格最低”等“保证性承诺”“夸大宣传”“价格不符”“车型不符”的宣传内容;
【2】不得有侵犯学员知情权、选择权等误导性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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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00300
按规定建立学员投诉处理制度,学员投诉处理及时,台账记录完整 【1】建立学员投诉处理制度。
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渠道的设立:为了方便学员提出投诉,学校在报名大厅、教室和训练场地等显眼位置设立了投诉箱,并公示了投诉电话。这样可以确保学员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反馈。
2.投诉的处理流程:学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每日检查投诉箱和互联网上的投诉信息,一旦发现投诉,应立即进行处理。接到投诉后,信访员需填写学员投诉表,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随后交由分管校长审批。
3.投诉内容的核实与处理:如果学员的投诉内容属实,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如果学员未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学校将对学员进行补训。如果学员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如讽刺、挖苦、侮辱或打骂,责任人必须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根据学校的其他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2】学员投诉处理及时。
【3】台账记录要完整。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0号)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时办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投诉案件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 接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投诉案件时,应按照本单位投诉处理制度迅速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并按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0号)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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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00300
按规定建立健全学员档案 【1】建立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2】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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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建立健全教学车辆档案 【1】建立健全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2】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64200
按规定建立健全教练员档案 【1】建立健全教练员档案,教练员档案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情况、参加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
【2】应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按要求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按要求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教练员档案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情况、参加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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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发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教练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教练员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训练场地、教学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事故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5.“一会三卡”工作制度: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放安全告知卡、安全检查卡和安全整改卡,以此来强化安全管理。
6.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对训练场地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训练环境的安全性。
7.道路训练安全告知:在道路训练前,向学员告知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8.教学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除:在教学过程中,教练员需对训练场地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教学活动的安全。
9.重大事故报告和处理:对于发生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驾培机构需要有相应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驾培机构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2】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预案目的
   为了确保驾培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保障学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驾培机构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突发疫情、暴力事件等。
3组织结构
(1.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包括:驾培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练员代表等。
(2.设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疏散、抢险等工作。成员包括:教练员、安全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
(3.设立信息报送小组,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成员包括:驾培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
4.应急响应程序
(1.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进行现场处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4.信息报送小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5.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发现火源后,立即启动灭火器材,同时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带,等待消防部门到场处置。
(2.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拨打120、110报警。保护现场,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有伤员,及时送医救治。
(3.恶劣天气:遇有恶劣天气,暂停培训活动,确保学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安全。加强对培训场地、设施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4.突发疫情:发现疫情后,立即启动疫情防控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加强卫生消毒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疫情情况。
(5.暴力事件:遇有暴力事件,立即拨打110报警。尽量保持冷静,避免与施暴者发生冲突。保护好现场证据,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6.预案演练
   为了提高驾培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7.预案修订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突发事件处置经验,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2】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8.10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培机构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培训教育资料等。
3.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安全管理任务。
4.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隐患排查与整治:建立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的闭环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6.优化应急预案:制定并优化应急处置管理预案,以便在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7.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畅通举报渠道,整治行业乱象,净化市场环境。
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9.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和标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接受到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1.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12.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3.法律法规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4500
经营地或训练场地已发布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暴雨、暴雪、冰雹、大雾、沙尘暴、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空气重污染红色、橙色预警,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等不具备安全条件时,应执行政府部门停止培训指令或企业应急预案要求安排停止培训 【1】经营地或训练场地已发布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暴雨、暴雪、冰雹、大雾、沙尘暴、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等不具备安全条件时,应执行政府部门停止培训指令或企业应急预案要求安排停止培训
【2】驾培机构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每天3时至24时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1】《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四)经营地或运营线路途经地已发布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暴雨、暴雪、冰雹、大雾、沙尘暴、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等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时,未执行政府部门停运指令或企业应急预案要求仍擅自安排运输作业的。
【2】《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C1953600
按规定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责任 按照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要求落实“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2】视频AI识别、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网络巡查、企业自主提交材料
G1600300
按规定落实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各项具体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现场检查要点、非现场检查要点 【1】实地检查、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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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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