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北京怀柔私立新东方学校注销登记的决定——怀民民许准注字〔2026〕1号

日期:2026-02-13 14:5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字号:        

怀民民许准注字〔2026〕1号

北京怀柔私立新东方学校 :

  你单位于2026年02月10日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北京怀柔私立新东方学校注销登记,从即日起停止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许可决定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王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