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别 | 检查项目 | 检范围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比例 | 管理对象基数 |
1 | 2024年度种子监督双随机检查 | 种子监督检查 | 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质量、生产、经营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A20%;B100%;C300% | 分险分级A级:226个;B级:7个;C级:19个 |
2 | 2024年度农药监督双随机检查 | 农药监督检查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3 | 2024年度肥料监督双随机检查 | 肥料监督检查 |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的行政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4 | 2024年度野生植物保护监督双随机检查 | 野生植物保护监督检查 | 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的行政检查;对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的行政检查 | 野生植物采集者、销售者、收购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5 | 2024年度植物检疫监督双随机检查 | 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 对调运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种子、种苗生产、销售企业和门店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6 | 2024年度畜禽(除生猪)屠宰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 | 畜禽(除生猪)屠宰监督检查 | 对畜禽(除生猪)企业定点屠宰资质、生产、产品质量等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畜禽(除生猪)定点屠宰厂 |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三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7 | 2024年度生鲜乳监督双随机检查 | 生鲜乳监督检查 | 对生鲜乳生产销售情况、生鲜乳事故报告处置、生鲜乳收购情况、生鲜乳收购许可资质的行政检查 | 生鲜乳收购者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8 | 2024年度畜牧业监督双随机检查 | 畜牧业监督检查 | 对畜牧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 畜禽养殖场(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一款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9 | 2024年度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双随机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行政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者、经营者、养殖者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0 | 2024年度水生野生动物监督双随机检查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个人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1 | 2024年度渔业水域监督双随机检查 | 渔业水域监督检查 | 对渔业水域的行政检查 | 渔业水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2 | 2024年度水产养殖场(户)监督双随机检查 | 水产养殖场(户)监督检查 | 对水产养殖场(户)生产经营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产养殖场(户)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3 | 2024年度制造、销售渔具单位和个人监督双随机检查 | 制造、销售渔具单位和个人监督检查 | 对制造、销售渔具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制造、销售渔具单位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4 | 2024年度农业机械维修企业监督双随机检查 | 农业机械维修企业监督检查 |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5 | 2024年度农业机械及使用操作监督双随机检查 | 农业机械及使用操作监督检查 |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的行政检查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五十二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6 | 2024年度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监督双随机检查 |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监督检查 | 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农业机械所有人雇用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情况的行政检查 |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农业机械所有人 | 《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一款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7 | 2024年度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动物防疫监督双随机检查 | 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对动物饲养(含水产苗种)、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动物防疫的行政检查 | 从事动物(含水产苗种)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单位(个人);从事动物产品贮藏、运输、加等活动的单位(个人);从事动物展示、展览、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单位(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五十四条、七十四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六条、第十八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8 | 2024年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双随机检查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行政检查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19 | 2024年度兽药监督双随机检查 | 兽药监督检查 | 对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 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使用企业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20 | 2024年度动物诊疗监督双随机检查 |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 对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行政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21 | 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双随机检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检查 | 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农产品生产经营合作社 农产品社会化服务组织 农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
22 | 2024年度农业转基因监督双随机检查 | 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加工的行政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单位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单位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双随机检查 |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
2024年12月10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段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