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单位的检查单(市级、区级)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检查单号: | |||
检查对象 | 机构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
住所或地址 | ||||
实际经营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检查项 | 检查要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结果 |
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单位的检查 |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单位资质 | 1.具备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示文件 2、被检查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时间在《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中的批准实行时限之内。 3、被检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行政许可决定书所载一致 |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 |
用人单位管理使用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决定书情况 | 用人单位不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情形。 |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 | |
用人单位落实特殊工时许可决定情况 | 1、企业向职工公示告知工作和休息制度。 2、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考勤、休息休假、工资等合法完备规范。 3、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企业考勤表、工资发放台账等完备规范。 4、查阅用人单位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 | |
用人单位取得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的行为 | 用人单位取得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的行为真实有效。 |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 | |
检查结论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涉及 问题记录: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执法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执法证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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