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对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检查单(区级)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检查单号: | |||
检查对象 | 参保区 | |||
参保人员姓名 | ||||
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码 | ||||
检查项 | 检查要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结果 |
对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检查 | 对共享的死亡数据进行核实,是否丧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 1、核实检查对象是否为死亡人员,是否已丧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2、共享死亡数据为疑点数据,确认已死亡的应停发养老保险待遇,为发现问题;确认生存的,应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未发现问题;确认不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不涉及检查。 | 非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不涉及 问题记录: |
检查结论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涉及 问题记录: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执法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执法证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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