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人力社保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 | ||||||||||||||||||||||
序号 | 任务名称/检查项目 | 责任部门 | 制定任务依据 | 任务类型 | 检查类型 | 是否采用双随机方式 | 检查方式 | 检查单 编号 | 检查层级 | 任务日期自 | 任务日期至 | 是否涉企 | 对象范围 | 检查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计划现场检查次数 | 计划非现场检查次数 | 抽查事项(双随机任务需填写) | 单次检查周期 | 计划制定部门 | 任务对应市级部门 |
1 | 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 法制科 |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 单部门 | 专项 | 否 | 现场 | 京人力社保〔2024〕24号 | 区级 | 4月1日 | 12月31日 | 是 |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 4 | 50% | 一年一次 | 2 | 0 | / | 2天 |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对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检查 | 法制科、社保中心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跨部门 | 日常 | 否 | 非现场 | 京人力社保〔2024〕11号 | 区级 | 4月1日 | 12月31日 | 否 | 自然人 | 1000 | 20% | 一人一次 | 0 | 200 | / | 0.5天 |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劳动保障领域对用人单位的检查 | 劳动监察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单部门 | 日常 | 否 | 非现场 | 京人力社保〔2024〕6号 | 区级 | 4月1日 | 12月31日 | 是 | 在怀实际经营的各类用人单位 | 10000 | 1% | 一年一次 | 0 | 100 | / | 0.5天 |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本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1 次/年 (请根据本机关内部监管统筹情况填写,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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