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 ||||||||||||||||||||
| 检查主体: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责任部门 | 制定任务依据 | 任务类型 | 检查类型 | 是否采用双双随机方式 | 检查方式 | 检查单编号 | 检查层级 | 任务日期自 | 任务日期至 | 是否涉企 | 对象范围 | 安全类检查 | 检查对象基数(管理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计划现场检查次数 | 计划非现场检查次数 | 单次检查周期 |
| 1 | 对丧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检查 | 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本部门 | 日常检查 | 否 | 非现场检查 | 京人力社保〔2024〕11号 | 区级 | 2026-01-01 | 2026-12-31 | 否 | 自然人 | 是 | 1000 | 10% | 一人一次 | 0 | 100 | 0.5天 |
| 2 | 劳动保障领域对用人单位的检查 |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本部门 | 日常检查 | 否 | 非现场检查 | 京人力社保〔2024〕6号 | 区级 | 2026-01-01 | 2026-12-31 | 是 | 在怀实际经营的各类用人单位 | 否 | 8000 | 1% | 一年6次 | 0 | 80 | 0.5 |
| 合计: 任务数量:2 计划检查次数:180,其中计划现场检查次数0,其中计划非现场检查次数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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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入企检查年度频次上限:6次/年 (请根据本机关内部监管统筹情况录入,实施办理政务服务或者依申请实施的入企勘验、责令改正后的入企复查、针对非现场监管线索实施的入企核查以及办理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线索等实施的行政检查,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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