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领域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 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国内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一)检查主体: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区共有国内律师事务所 20家,律师71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对辖区10%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在抽查律师事务所的同时,按照每所不少于 2 人的比例(一人所检查1人)同步抽查执业律师。
(四)检查项目:律师事务所经营资质、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经营行为、规范化管理;国内律师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律师承揽业务行为专项检查。
二、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一)检查主体: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全区共有公证机构 1 家,执业公证员6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一季度开展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年度考核现场检查。
2.每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公证处及公证员的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四)检查项目:公证机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公证员执业资质、执业行为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一)检查主体: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区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半年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四)检查项目: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资质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质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四、年度联合抽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国内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全区共有国内律师事务所20家,公证机构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全年对60%辖区律师事务所和1家公证机构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方式为现场联合检查。
(四)检查项目:对相关律所和相关公证处进行登记事项检查、执业行为检查;对相关律所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相关公证处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 求,每季度在怀柔信息网“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区司法局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
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