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 京怀司(罚决)〔2025〕01号

日期:2025-04-07 14:2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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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救济渠道
白*******************京怀司(罚决)〔2025〕01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私自收取费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停止执业3个月2025年4月2日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或者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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