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执法年报

日期:2020-01-16 15:42    来源: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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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监察队认真落实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执法力度不减,高压态势不降",强化"精治、法治、共治"理念,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期,大力开展协同执法、科技执法、随机执法等综合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七项重点执法任务,扎实开展31项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检查工业企业、建材加工、畜禽养殖、机动车维修、燃气锅炉、施工工地、餐饮等各类污染源3700余家(次),查封扣押企业50家,限期整改176家,行政处罚123家,罚款230.899856万元。

  1.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源执法

  一是开展"点穴式"执法。各监察分队每月联合有关部门对所属街道、乡镇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污染大气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属地政府通报,全面提升街道乡镇的环保责任意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联合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6批次。

  二是打赢涉气重点行业攻坚战。4-5月围绕家具制造、机械制造行业,4-6月围绕包装印刷行业,4-7月围绕医药农药行业,4-8月围绕化学品制造、橡胶制品、建筑涂料、胶黏剂生产行业,4-9月份汽车制造行业,4-10月份石油化工及电子制造行业。截至目前,检查家具制造9家,机械制造7家,包装印刷21家,医药农药6家,化学品制造4家,橡胶制品2家,汽车制造2家。

  三是开展餐饮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从4月份开始,对辖区经营性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餐饮场所,露天烧烤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行政处罚(含拟处罚)23家,拟处罚金额19.5万元。抽测70家,严肃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依托热点网格技术开展精准执法。建立网格内污染源台账并录入环境监察管理平台。加强日常点位报警排查,及时跟进热点网格监管平台上反馈问题,精准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削峰降速。

  五是积极应对重污染预警应急执法。按照预警机制,提前部署,提前启动,积极开展应急执法,对预警状态下各重点单位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2.开展水和生态环境执法行动

  一是对重点流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市局饮用水水源地及"清河专项执法检查"的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清河"(14个流域)、区级及以下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含供水设施的井房、井院以内范围)执法检查。完善溯源台账,严厉打击无设施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是对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怀柔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水源八厂防护区、北京市应急备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内各类污染源50余家。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对垃圾处置设施、各级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等开展执法检查。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直排或超标排放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怀柔区划定禁养区面积为370.73 平方公里,2017年实现养殖业腾退1126户、腾退动物27.9万头只;2018年实现养殖业腾退416户、腾退动物13.6万头只。2019年截至目前,实现养殖业腾退453户、腾退动物1.6万头只,原有规模化养殖场7家,2019年退出2家,停业保照1家,还有4家在经营。

  3.开展土壤和危险废物等环境执法检查

  一是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期间11家单位全部检查到位。其中5家单位存在已注销、改为办公区域的情况;1家单位全面停产、实验实未使用;1家单位实验室已建成,但未开始使用;4家单位正常使用,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二是开展危废产生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自2019年4月-12月,专项执法开展以来我区共出动检查人员250人次,检查各类产废单位147家,其中工业企业130家、医疗单位6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11家。发现问题企业14家,处罚14家,处罚金额20.5万元。具体情况见汇总表。

  全年共完成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世界园艺博览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重大活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00家次,立案处罚14家,处罚金额20.5万元。期间完成本辖区《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垃圾填埋场名单》内8家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较大的2家单位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三是开展污染地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市监察总队《通知》要求,我区确定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2019年4月至12月,检查重点主要为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途发生变化的建设用地。

  截止11月28日,根据《北京市2018年度污染地块名录》、《2019年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台账,我区不涉及污染地块及土壤污染重点单位;在日常检查、监管中未发现用途发生变化的建设用地。我区2019年新建施工许可证办理单位共20家,已全部检查完毕,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4.继续开展"打散治污"专项执法

  按专项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属地政府开展涉污"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台账和一厂一档,严肃查处涉污"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推动企业及时整改或加快退出进度。截至目前,已排查"涉污散乱污"企业2家,清理2家。

  5.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建设项目事中执法。结合项目审批,落实事中监管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履行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是否落实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措施、是否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等情况。截至目前,已检查新建项目17家,整改6家。

  二是开展企业自行验收项目执法检查。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对自行验收的非辐射类报告书、报告表类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自主验收项目执法检查151家,对存在问题的26家企业,进行依法整改。

  三是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类环境违法问题。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异味扰民、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环境信息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6. 规范开展日常性执法

  一是继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及时调整双随机抽查范围,定期更新信息库和新增审批项目,梳理检查岗位人员,确保一线持证执法人员全部参加双随机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已抽取双随机11批次,293家企业,全部完成随机监察和信息上传。

  二是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发放进度,及时开展对发证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申领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机制。密切沟通监测部门,确保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同时到达污染源现场,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监察监测执法,确保监督性监测执法范围覆盖"2019年监测计划"所列全部重点行业企业。

  7.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怀柔区有污水重点排污单位16家,废气重点排污单位8家,其中4家同时为污水、废气重点排污单位。新增的废气和污水重点排污单位已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已申请网卡,等待监察总队发放网卡。

  二是我区涉及信息公开的20家单位,目前均已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其中8家为往年已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且已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新增的12家单位中有4家单位信息公开不全,已责令整改。

  (二)强化建设项目验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经梳理我区2008-2018年已审批未验收项目612个,需要办理验收项目281个,目前我区仅有26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2019年我区组织法规、验收程序培训2场,涉及39个单位,73个项目,主要为2019年新审批建设项目。下发《关于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通知》19份。截至目前我区共受理环保验收事项申请103个,办理完毕93个,在办10个。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完成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目前共发现建设项目未备案、未批先建违法问题15件,完成行政处罚13件,处罚金额7.5万元。 

  (三)集中执法力量,确保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销账

  近两年,中央及环保部密集督查环境问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行动至2019年4月结束,安排21轮次督查,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发现问题,由市督查中心下达各地,当天核实问题,5日内反馈整改处理结果。2017年12月以来,接市政府环保督察问题62个,环保部强化督查问题3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四)妥善处理环境信访。

  结合信访办理工作,提高站位,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办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噪声、振动等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接到环境投诉举报545件。

  (五)配合地税完成环境税征收核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每季度开展环境保护税收入比对核查工作。区地税局将存疑企业情况移交区环保局,截至目前,已完成环境税征收核查企业70家,向区地税局提交《纳税申报异常数据资料复核意见书》70余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均执法量和人均处罚量不足。人均执法量和人均处罚量是环境监察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据统计,前三季度我区人均执法量和人均处罚量相对偏低,市执法监察平台执法量数据显示严重不足,年终环境监察考核不容乐观。

  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对新法规、新标准学习掌握不及时,致使监察执法过程中对重点污染环节的把握和执法案卷制作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短板,执法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需完善。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计以正式启用,除通过平台接收、分配、反馈市环保局下发的执法任务和移交线索外,还要通过平台发布自行的执法任务,实现北京市全方位一体化环境监察执法模式,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上网卡、移动电源等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旧不足。

  四是部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环保工作主要分环境管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3大职能,监察队是国家政策、法规和环保各项工作计划、方案的执行者,科室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相互推诿,科室职能还需进一步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围绕"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阶段性目标,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确保年初确定的31个环保专项行动按时保质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平台执法信息录入,提升全市环境监察考核排名,充实信息录入人员,积极探索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提高环境监察执法平台人均执法量和人均处罚量。

  三是加强环保督察问题的跟踪处理。针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加大整改处罚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防止反弹。

  四是加大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专项执法检查。按照"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要求,严厉查处拒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等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排污单位信息按要求全面公开。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