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智能传感功能材料共性技术平台项目(乐园南一街7号)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一街7号院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7号楼南侧部分1-2层,租用北京雁栖中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智能传感功能材料共性技术平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异质连接技术、金刚石铜热管理材料、陶瓷共烧材料及器件、氢能器件材料技术、结构功能一体化5个方向试验平台,提升应用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成后,异质连接技术试验平台年产异质连接制品3700件;金刚石铜热管理材料试验平台年产高导热金刚石铜材料60万件;陶瓷共烧材料及器件试验平台年产HTCC生瓷带860m2、LTCC生瓷带2140m2、HTCC生瓷带配套铂浆50kg、电容式压力传感器用有机金浆500kg、芯片互联用低温无压烧结银浆300kg、厚膜金浆100kg;氢能器件材料技术试验平台年产储氢材料30t(氢气容量);结构功能一体化试验平台年产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30万件。项目占地面积11000m2,建筑面积11000m2。总投资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陶瓷共烧材料及器件试验平台生瓷带流延成型工艺和设备、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陶瓷共烧材料及器件试验平台贵金属浆料制备工艺产生的废气和有机金浆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陶瓷共烧材料及器件试验平台产品检验产生的废气和设备、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较严格限值;金刚石铜热管理材料试验平台、异质连接技术试验平台、氢能器件材料技术试验平台、结构功能一体化试验平台以及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北排京怀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怀柔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