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丽特恒迅包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雷诺丽特恒迅包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医药包材生产制造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22号院2号楼,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项目建设,不新增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注塑机、组装机、超净台、封口机等生产设备75台/套,配套外包自动化线、PC供料站、空调机组、空压机等公辅设备,模具中心购置起重机、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设备用于模具维保。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输液容器用组合盖6.47亿个、塑料输液容器接口1.54亿个。项目占地面积3123平方米,建筑面积3123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塑成型和乙醇擦拭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入北京北排京怀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怀柔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及隔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按照测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5189吨/年,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2240吨/年,新增氨氮排放量0.0269吨/年。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