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怀柔科学城东干渠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怀柔科学城东干渠达标治理工程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怀北镇和北房镇,治理范围为东干渠、东干渠二支渠、东干渠一支渠(沙河牤牛河-沙河段),治理总长度约 4.49km。(1)东干渠:起点为北台上进水闸上游40m处,终点为京密引水渠现状东流水1#涵洞,全长2.7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新挖渠道 2.79km;②新建水闸3座;③新建规划雨水口3座,改建现状雨水口1座;④拆建涵洞2处。(2)东干渠二支渠:起点为京密引水渠现状东流水1#涵洞出口,终点为沙河牤牛河现状涵桥,全长0.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疏挖渠道0.6km;②改建现状雨水口1座;③拆建出口方涵1处。(3)东干渠一支渠:起点为沙河牤牛河,终点入沙河,全长1.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新挖渠道1.1km;②新建分水闸及连通管1处;③新建出口涵洞1座。项目总用地规模约79801.67㎡,总投资2035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涉及京密引水渠生态保护红线,须按照报告书所列措施落实施工和管理方案,尽可能降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二)项目建设涉及京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南水北调管线保护范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京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南水北调管线保护范围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排放废水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并采取报告书所列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三)施工期应合理设置施工临时用地,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使用商品沥青拌合料,减少沥青烟的产生;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四)施工期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环境管理,确保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