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玛氏全球食品安全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北二街,主要对现有实验室进行改扩建,在现有实验室内新增食品安全科研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改扩建完成后项目主要对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的内部产品的原材料、成品等质量相关部分指标进行理化和微生物检测,并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科研工作。检测样品为50批次/年,出具检测报告50份/年;科研样品为150批次/年,出具科研报告150份/年。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起进入玛氏巧克力工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京北排京怀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怀柔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及隔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实验室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按照测算,拟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不高于0.0007吨/年,新增氨氮排放总量不高于0.0001吨/年。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