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其他权力)
一、机构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怀柔区北大街49号
2.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网址:https://www.bjhr.gov.cn/
4.办公电话:010-89684836(8:30-11:30 ;13:00-17:30)
5.传真:010-89681704
6.电子邮件:hbj@bjhr.gov.cn
7.通信地址:怀柔区北大街49号
8.邮政编码:101400
三、咨询服务
1.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2.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3.受理部门:办公室
四、监督投诉
1.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2.受理部门:办公室
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4.联系电话:010-89684836
5.通讯地址:怀柔区北大街49号
6.邮政编码:101400
7.电子邮件:hbj@bjhr.gov.cn
8.程序标准:审阅-登记-办理-回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