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对象基数 | 抽查比例 (年) | 抽查周期 | 抽查方式 | 抽查主体 |
1 | 对排水户排水情况进行监管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全市排水户 | 当期排水户数量 | ≥2% | 每月 | 按区域随机 | 区水务局 |
2 |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城镇污水市管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 | 当期城镇污水市管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 | ≥60% | 每月 | 按主体随机 | 区水务局 |
3 | 对取用水单位和取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等 | 区管取用水单位和取用水户 | 当期取用水单位和取用水户 | ≥8% | 每月 | 按主体随机 | 区水务局 |
4 | 对水影响评价 (水土保持)工作 情况进行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等 | 区管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 当期水土保持 在建建设项目 | ≥10% | 每月 | 按区域和主体随机 | 区水务局 |
5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 | 区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当期招投标备 案的市管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 | ≥40% | 每年集中1次 | 按区域和主体随机 | 区水务局 |
2024年12月12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