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水务局
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落实市水务局和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怀柔区水务局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怀柔区水务局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水务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
本区区域内涉水工程及设施
三、检查方式
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和其他检查方式
四、检查项目
依法依规对本区域内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节水、供排水、水务水保工程及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比例
1.对排水户排水情况按区域每月随机进行监管(当期排水户数量≧2%);
2.对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情况每月按主体随机进行监管(当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60%);
3.对用水单位和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每月按主体进行监管(当期取用水单位和取用水户≧8%);
4.对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每月按区域和主体进行监管(当期水土保持在建建设项目≧10%);
5.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工作情况每年集中一次按主体随机进行监管(注册地为北京市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单位≧30%);
6.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每年集中一次按区域主体随机进行监管(当期招投标备案的市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0%)。
在此基础上,区水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周期根据不同事项以每年、每季、每月为单位,抽查比例以全年累计抽查数量计算;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由排水中心、节水办、水保站、质监站、安监办、计划科、水务综合执法队各负其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六、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检查全覆盖、应检尽检”的原则,列入专项检查的事项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河湖保护管理、防汛抗旱等领域不适合双随机检查的开展专项检查,摸清全区涉水领域底数,对专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督促整治。
七、开展部门联合“一码检查”
按照区市场监管“6+4”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商务、交通、住建、文旅等部门,开展试点场景执法部门联合“一码检查”。
八、其他执法任务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于可能跨地区、跨行业、跨职能的涉水案件,坚持“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原则,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解决复杂水事问题。完成市水务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九、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组织新版《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学习培训,加大行政执法案卷抽查频次和抽卷比例,开展各领域案卷交叉评查。
2.充分发挥各单位法治机构监督指导职能,通过日常指导、案卷评查、编纂指导案例、复议应诉案例评析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解决一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一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