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统计局权力清单(2021年2月调整,不含处罚清单) (市、区两级)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类型 | 依据名称 | 发布号令 | 行使层级 | 权限划分 | 权限划分说明 |
1 | 区统计局 | G4200300 | 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统计机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有关单位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区级统计机构负责对本区范围内有关单位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2 | 区统计局 | G4200600 | 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在本区域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
3 | 区统计局 | G4200100 | 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在本区范围内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
4 | 区统计局 | G4200400 | 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在调查本区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
5 | 区统计局 | G4200500 | 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在全市范围内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区级政府统计机构在本区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
6 | 区统计局 | J4200300 | 对经济普查中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 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区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对本区范围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7 | 区统计局 | J4200600 | 对农业普查中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农业普查机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区级农业普查机构负责对本区范围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8 | 区统计局 | J4200700 | 对统计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区级政府统计负责对本区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9 | 区统计局 | L4201000 | 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予以通报 | 其他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予以通报,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在全区范围内依法予以通报。 |
10 | 区统计局 | L4201200 | 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批评教育 | 其他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在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予以批评教育,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在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予以批评教育。 |
11 | 区统计局 | L4201500 |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 | 其他职权 | 北京市统计条例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17号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归集和公布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归集和公布本区企业信用信息。 |
12 | 区统计局 | L4200100 | 经济普查 | 其他职权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 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区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的经济普查工作。 |
13 | 区统计局 | L4201400 | 农业普查 | 其他职权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农业普查机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区级农业普查机构负责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
14 | 区统计局 | L4200200 | 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 其他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由市级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区级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
15 | 区统计局 | L4200400 | 人口普查 | 其他职权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 2010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6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人口普查机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区级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本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
16 | 区统计局 | L4200600 | 统计调查 | 其他职权 | 北京市统计条例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17号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区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本区统计调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201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681号公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 ||||||||
17 | 区统计局 | L4200900 | 在经济普查中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 其他职权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 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在全市的经济普查工作中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区级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在本区的经济普查工作中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
18 | 区统计局 | L4201100 | 在农业普查中就与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修改不真实的资料 | 其他职权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 市级,区级 | 分条件办理 | 市级普查人员有权就与全市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修改不真实的资料;区级普查人员有权就与本区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修改不真实的资料。 |
2024年12月11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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