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日期:2025-03-31 14:25    来源:怀柔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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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序号 计划名称 任务名称 发起部门 参与部门 抽查领域 部门联合
抽查事项
本部门抽查事项 对象范围 抽查日期自 抽查日期至 实施部门 抽取对象基数 抽取比例 抽查检查对象数量 单次检查周期
1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25年度对对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的部门联合抽查 怀柔区统计局 怀柔区应急局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 对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行为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的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行为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的检查 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经济普查对象 2025-4-10 2025-11-30 怀柔区统计局|怀柔区应急局 220 10% 22 1.0天
















说明: 1.计划名称统一为:北京市XX部门/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名称自编(中文)。





2.参与部门:多个部门用竖线“|”分隔。







3.抽查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以《北京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名称;本部门抽查事项:是指对应的双方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事项名称,多个事项的用竖线“|”分割。

4.实施部门: 应明确实施抽查检查所涉及的区级部门,所在单位为派出机构的,其检查机关为派出机构的隶属单位,应为: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个用竖线“|”分隔。




5.抽取对象基数:被管理对象的数目,一般是待抽取的检查对象库中特定主体的总数。







6.抽取比例:实际抽取出检查对象的/抽取对象基数。




7.抽查检查对象数量:实际抽取出来要实施检查的对象数量。


责任编辑:于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