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责任
序号 |
运行环节 |
责任事项 |
1 |
受理 |
依法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
2 |
审查 |
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
3 |
决定 |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
4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2024年12月10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陈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