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北京市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权力)
一、机构职责
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怀柔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依法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怀柔区北大街26号
2.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网址:https://www.bjhr.gov.cn/
4.办公电话:010-69643651
5.传=真:010-69643651
6.电子邮件:tyjrswj@bjhr.gov.cn
7.通信地址:怀柔区北大街26号
8.邮政编码:101400
三、咨询服务
1.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2.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受理部门:业务科
四、监督投诉
1.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2.受理部门:业务科
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4.联系电话:010-69643651
5.通讯地址:怀柔区北大街26号
6.邮政编码:101400
7.电子邮件:tyjrswj@bjhr.gov.cn
8.程序标准:审阅-登记-办理-回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