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设置行政执法岗位4个,其中A类执法岗2个,核定岗位人数13人,实际关联人员13人;B类执法岗2个,核定岗位人数2人,实际关联人员2人。全年参与执法人员5367余人次。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政务服务事项
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2项,营业性演出8场,各类变更延续换证39项;各类注销5项。各类不予受理234项,解答咨询1300余次。完成民办非企业年检初审42家,各类变更31项,固定资产投资平台事项7项;完成首都之窗业务办理事项录入8项430条。
2.行政检查情况及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本机关2024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820家次,双随机检查1346家次。其中日常行政执法检查主要涉及:宗教活动检查、教职人员检查、宗教场所检查、长城保护检查、长城游览检查、长城建设检查、文物本体检查、文物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建设检查、艺术品市场检查、印刷复制经营检查单、出版物发行检查、广播电视检查、版权保护检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检查、演出及演出经营主体检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检查、电影检查、互联网文化资质许可检查、互联网视听资质许可检查、网络出版服务资质许可检查、电子出版物检查、未成年人节目检查、其他文化活动检查、网络出版服务检查、出版经营检查、出版物复制检查、内部资料编印检查、出版印刷发行其他事项检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检查、点播院线影院检查、新闻单位检查、新闻单位驻地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娱乐场所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演出及演出经营主体检查、出版印刷发行其他事项检查、导游检查、星级酒店安全检查、在线旅游检查、住宿业检查、住宿业涉一日游检查、旅行社检查、景区检查、旅行社行程单备案检查、导游行程单备案检查、单用途预付卡检查。日常检查发现个别问题已整改完成,双随机检查结果合格。
3.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
本机关2024年共作出立案31件行政处罚决定20件。其中2件关于未按照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身份信息被处罚款;1件关于在线旅游经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播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被处警告;1件关于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被处罚款;4件关于个人私自攀爬未开发的长城被处罚款;5件关于个人未经许可安装卫星电视被处警告;1件关于娱乐场所超时经营被处警告;1件关于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其他非法出版物被处警告;2件关于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被处罚款;2件关于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处罚款;1件关于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不予处罚;8件立案后撤销的案件因为未发现违法行为而做出了撤销案件处理;3件在办案件。
三、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8件,经调查取证未发现举报人所举报的相关情况故作出了撤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