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类检查单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检查单号: | ||||
检查对象 | 个人 | 姓名 | |||
性别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名称 | |||||
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其他 | 负责人姓名/所属机构 | ||||
住所或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检查地点 | |||||
检查事项、内容、方法及结果 | |||||
检查事项 | 检查子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标准 | 检查结果 |
商品房销售 | 商品房销售 | 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是否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是否存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是否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建设单位是否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方式、供热单位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是否向所有权人提供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使用说明书是否载明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设计使用寿命、性能指标、承重结构位置、管线布置、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及使用维护保养要求、禁止事项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商品房现售,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现售前是否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检查标准07 | □未发现 □发现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是否发现未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行为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未发现 □发现 | |||
检查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检查人意见: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
执法人员: | 证号: | ||||
备注 |
2024年12月10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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