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6〕36号)的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执法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积极发挥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现就我委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制度
(一)随机抽查的适用范围
随机抽查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部门权力清单中列举的行政检查职权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其所占比重;特别是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随机抽查事项,本市对应事项原则要实施随机抽查。
(二)随机抽查的实施主体
区住建委法制牵头科室会同各执法科室,负责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部署落实;各相关执法科室负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检查权力按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三)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区住建委随机抽查事项,依据市住建委确定的15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主要集中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屋市场管理等方面,非随机抽查事项根据市住建委确定的31项非随机抽查事项确定。
(四)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需求,目前检查对象名录库共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库(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在建项目75个)、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录库(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89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区持有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构成,按随机抽查事项的职权执行部门分别设置,本部门人员不能满足两人执法需求的,不得独立开展执法检查。
(五)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市住建委统一确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确定。
二、强化随机抽查执法管理
(一)全面落实随机抽查机制
对于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事项,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的要求实施日常抽查管理。具体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由各执法科室负责人登录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按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随机抽查名单,部署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随机抽查要做到全过程留痕。
(二)强化执法检查过程管理
执法人员按照随机抽查方案进行检查时,应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所列内容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信息录入执法平台,对于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应实施处罚的,依法由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三)加强抽查结果监督
实施随机抽查的科室按照随机抽查名单全部检查结束后,要在7日内汇总分析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形成随机抽查报告提交至随机抽查管理系统。
三、工作进度安排
各执法科室根据市住建委随机抽查系统确定的随机抽查项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职能科室要充分重视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梳理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制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切实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定期对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职能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附件:1.表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检查内容
2.表二、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2024年12月10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